十大信誉赌博官网平台自修选课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2-23自修选课注意事项
一、适用对象
1、学习成绩优良并有很强的自学能力的同学
2、在境外交换无法在校内学习的同学
二、申请条件
1、平均学分绩点(GPA)在3.0(含)以上
2、在校学生自修课程与非自修课程存在时间冲突
3、已经申请的自修总学分数不超过5学分
4、在校学生仅限申请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
三、课程考核
申请自修的学生需要完成任课教师的课程要求,并参加考试以取得学分并最终计入成绩系统。具体考核细节由任课教师与学生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沟通。
自修选课的课程最终成绩与一般课程最终成绩的计入方式一致。即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一并计入学生成绩单。自修审核通过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退课,但最终未能完成课程考核的,成绩以缺考记。
四、选课时间
2016年3月4日(星期五)15:00——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15:00
五、申请流程
1、学生进入“微人大-数字人大”的“重修、副修及其他补选课”栏目中,选择自修选课模块进行选课。选择相应的课程后,等待教师审核,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学生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包括邮箱、手机号以方便教师联系。
2、任课教师收到学生的自修申请后,可以查看学生的成绩单详情以及学生当前学期的课表,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及教师本人的具体要求,在一周内给予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3、每个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两门自修(不超过5学分),如果申请门数已经达到两门,但审批有未通过的情况,当前学期也无法再进行自修选课。
4、如果学生无法完成教师的课程要求,可在学期中(开学第9周)申请退课,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将申请交至教务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