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 庞军教授就全国碳市场运行及CCER抵消机制接受《第一财经》采访
发布时间:2021-10-28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发现,全国碳市场首日成交410万吨后,交易量持续走低,连续多日无大宗交易。
十大信誉赌博官网平台教授庞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前全国碳市场活跃度普遍不高,究其原因,一是市场主体相对单一,只有电力行业参与碳市场,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和航空等高耗能行业还未参与碳市场。二是当前碳配额的发放较为宽松,企业缺乏紧迫感。三是尚未接近履约周期截止时间,控排企业存在观望情绪。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期,控排企业可使用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约一个月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庞军表示,上述政策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刺激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是,CCER可能会对全国碳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由于目前CCER的交易价格相对较低,企业势必会降低购买碳排放权的意愿,从而影响碳价和碳交易量。
既然CCER和碳市场都是服务于同一个碳中和目标,为何要予以区分对待,设定5%的抵消限制?
庞军解释,碳市场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设定合理的碳配额总量来削减控排企业的碳排放量,并利用市场机制将碳排放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升级等方式,逐步降低碳排放。虽然CCER从另一个角度实现了整体降碳,但是CCER的引入相当于增加了碳配额供给总量,从而改变了碳配额供求关系;CCER抵消比例过大将会对碳市场价格及碳减排效果产生较大影响,这就违背了政策设计的初衷。因此,CCER只能作为碳市场的一种有益补充,并严格限制其抵消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