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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办流程

发布时间:2022-09-22

一、教职工长期出国(境)(180天及以上)

1、准备外方邀请信、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出具的录取通知书;

2、联系学院,经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批;

3、待学院外事秘书通知后,申请人于微人大填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包括教工部公文承办单)。系统根据出访类型自动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

注意:出境/入境日期原则上应为邀请函中第一项日程/最后一项日程日期前1天/后1天,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前或延迟1天以上出境/入境的,需上传额外说明材料:

    (1)第一项日程开始最早时间/最后一项日程结束时间的证明材料,需明确到时刻;

    (2)对于需要提前出境的,提供从出发航班时刻至第一项日程最早开始时刻之间的所有航班截图。对于需要延后入境的,提供从最后一项日程结束时刻至返程航班时刻之间的所有航班截图;

    (3)情况说明,内容需包含(1)(2)所述信息和需要提前启程或延后入境的客观原因,经本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国际交流处出具任务批件;

5、到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领取任务批件及离校转单,教职工凭任务批件和离校转单到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并于出国(境)前将离校转单交至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

6、回国后向学院提交总结报告。

二、教职工短期出国(境)(180天及以下)

1、个人或学校团组,准备外方邀请信;外单位团组,提供外单位团组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任务审批件和名单表;

2、联系学院,经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批;

3、待学院外事秘书通知后,微人大系统填报,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包括教工部公文承办单)。系统根据出访类型自动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

注意:出境/入境日期原则上应为邀请函中第一项日程/最后一项日程日期前1天/后1天,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前或延迟1天以上出境/入境的,需上传额外说明材料:

(1)第一项日程开始最早时间/最后一项日程结束时间的证明材料,需明确到时刻;

(2)对于需要提前出境的,提供从出发航班时刻至第一项日程最早开始时刻之间的所有航班截图。对于需要延后入境的,提供从最后一项日程结束时刻至返程航班时刻之间的所有航班截图;

(3)情况说明,内容需包含(1)(2)所述信息和需要提前启程或延后入境的客观原因,经本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国际交流处出具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至出国(境)服务中心办理因公签证;

5、回国后向单位提交总结报告。

三、提示

1、因公出国(境)手续应提前 2 个半月开始办理,所有申报信息需真实、完整、有效。

2、申请人在外事信息系统显示审批通过后至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领取批件。

3、若申请人需要办理外汇,可至出国(境)服务中心(地址:明德主楼 311b,电话: 82501691)办理。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人需使用普通护照自行办理签证,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人由国际交流处出国(境)服务中心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

联系人:林筑,电话:62511042;倪丽畅,电话: 82509960;杨胜,电话: 825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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